50年代,紈絝子弟在意大利
【天才雷普利】的故事發生在五十年代的美國。當時美國的社會階層正經歷一場急劇的同化,三十年代大蕭條中的失業者在五十年代已經有了工作和房產,美國正迅速成為一個中產階級國家,人們或已經是中產階級的一份子或即將邁入中產,亦或者正熱切嚮往著這種資產階級的生活——比如故事的主人公湯姆·雷普利(Tom Ripley)。
然而看似欣欣向榮的五十年代也被詬病是價值觀極度單一的時代:冷戰氣氛下,資本主義是不容置疑的意識形態,街道上是統一的西裝製服,人們尋著統一的生活方式,抱有類似的價值和目標,把在等級分明的體制內向上爬作為無上的榮光,而自由意志是一種奢侈。
在那樣文化壓抑的年代裡,許多美國的上流社會去歐洲逃避當時國內的氣氛,希圖找到迷失的身份認同,而潛逃於意大利小鎮蒙吉貝羅(Mongibello)拒絕回紐約繼承家業的迪奇·格林利夫(Dickie Greenleaf ) 便是那其中的一員。
迪奇 (Dickie) 是美國造船業巨頭Hebbert Richard Greenleaf之子,一位上流社會紈絝子弟,熱愛爵士樂,自我中心,漫不經心卻又具有強烈的個人魅力和風格。事實上,導演安東尼·明格拉(Anthony Minghella)策劃的整部電影都流淌著一種醉人的風格,故事發生的場景從鱗次櫛比聳立著摩天樓的冷峻紐約去到支滿陽傘的南那不勒斯蒙吉貝羅、海灘度假別墅、異域風情的室內佈置和可以看到碧藍海岸的陽台;而當情節急轉,羅馬和威尼斯載滿歷史的街道和華麗莊嚴的酒店房間又展現在觀眾面前。而劇中人物的著裝同樣被認為是夏季度假風格的經典範例,定制夾克與短褲和帆布鞋的搭配在不經意中透露著富貴家世,棉麻質地的淺色褲子和尖領短袖襯衫,油亮熨帖的髮型,戴在小指上的璽戒,配合一種拜倫式的厭倦神情。
恣意的極致——Freddie Miles
弗萊迪·邁爾斯(Freddie Miles)的飾演者菲利普·西莫·霍夫曼(Phillip Seymour Hoffman)無疑將弗雷迪這一人物的紈絝氣質和漠不關心的態度演繹得十分到位,這既令人討厭卻又著實充滿魅力。
隨著雷普利逐漸取得迪奇的好感,迪奇帶他去了羅馬,在納佛那廣場(Piazza Navona),另一個極具戲劇張力的人物——弗萊迪·邁爾斯(Freddie Miles )登場了。他駕駛著一輛敞篷式紅色阿爾法羅密歐 Giulietta Sprint 橫衝直撞地駛入視線,引得人們紛紛側目,隨即他將自己肥碩的身軀立在車上大聲和迪奇打起招呼······
Freddie的招搖紈絝氣質被天才演員Philip Seymour Hoffman演繹到極致
雷普利遇到迪奇後的確被他的風格所深深吸引,迪奇如何在作家女友Marge和其他意大利女郎間周旋調笑,如何穿衣打扮(甚至迪奇在家時穿的那一身華麗的暗色花紋睡袍之後也被雷普利模仿了去),如何鑽進那不勒斯當地的爵士吧縱情聲色,如何駛著自己的帆船出海······
湯姆·雷普利的確有一些才能,例如模仿別人,隨機應變編制謊言,偽造簽名等等,但他自卑貧窮的真實自我是否可以被他的模仿天賦所掩蓋?弗萊迪(Freddie Miles)是最先看穿雷普利的人,或者說他是最不加掩飾地表露戲謔和懷疑的那個。
普利的確是對迪奇的世界過於著迷了,他像吸血水蛭(迪奇的形容)一樣依靠他的一切(包括關注)得到滋養。當迪奇和弗萊迪正在羅馬的爵士樂店聽得起勁兒,雷普利卻像個女孩兒似的在門邊優柔寡斷起來,弗萊迪看到他的樣子隨即忍不住鄙夷竊笑可以說,弗雷迪的出現更加明確了Herbert Richard Greenleaf Junior——迪奇·格林利夫的大名——的身份,以及迪奇和湯姆·雷普利之間無可逾越的鴻溝。
在失手殺了迪奇後,雷普利盜用了迪奇的身份去了羅馬,他將迪奇的衣櫥佔為己有,帶著迪奇的腕錶和戒指,模仿他的腔調和打扮,入住了高檔酒店,請了羅馬裁縫定制西裝行頭,開始過起船王之子Hebbert Richard Greenleaf Junior的生活。
然而,弗萊迪的突然造訪打破了雷普利自以為周全的偽裝。弗萊迪是讓雷普利討厭和畏懼的人物,因為他總是一眼看穿雷普利的賣力演出並無情地嘲笑他,就像他打量雷普利腳上那雙印有徽章的絨面拖鞋時閃過戲謔的表情。銳利如弗萊迪,他走入房間首先覺察出鋼琴的存在是極不合理的——迪奇和弗萊迪一樣痛恨並極力擺脫古典音樂和歌劇之類代表上流資產階級固有品味的東西,而這些卻是在底層掙扎的Tom Ripley所嚮往的品味——一種小資風情的品味。弗萊迪隨後注意到酒店房間的裝飾品和家具,他認為這些太差勁和太資產階級的(bourgeois)東西不可能是迪奇的品味,也從而嗅到陰謀的味道。
雷普利的創造者——海史密斯
如果你可以原諒我談論蓋茨比卻避過菲茨格拉德(F. Scott Fitzgerald),那麼也許我可以只說雷普利但絕口不提派翠西亞·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 Highsmith早年的作品《火車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 Highsmith)曾被希區柯克拍成同名電影,她那本以假名發表的《鹽的代價》更是在近年拍成好萊塢賣座電影《Carol 》。 Highsmith不能說是不成功的,然而在許多方面,以擅長犯罪和陰暗題材著稱的Highsmith和她筆下的Ripley都有著太多的重疊。
終其一生,Highsmith都被一種“不屬於”的感覺困擾,這一方面是因為她認為自己理應歸屬更高的社會階層,另一方面她的母親曾對年幼的她訴說自己試圖飲松節油將她流產的往事令她產生被拋棄的自我感覺。 Highsmith在青少年時期便發掘了自己對同性的迷戀,這更加培養了她敏於隱藏真實自我的特性和渴望取得社會地位從而被尊敬認可的希冀。在Highsmith二十四歲時,她在日記中寫到:
“我被一種自己是若干個身份的感覺所困擾(不是某個你認識的人),我內在的真實自我和外在世界的各種面孔之間撕扯出越來越難以忍受的鴻溝”。
美國劇作家Joan Schenkar為Highsmith撰寫的個人傳記書名便是——The Talented Miss Patricia Highsmith。在雷普利身上,Highsmith找到了發洩的出口。在寫作中,她可以假他人之手對自己一生中曾忍受的傷害進行報復。生活的殘忍使Highsmith投入酒精的懷抱,同時也轉化為她在凌晨時分撰寫情節更加殘忍的小說作品的創作激情。而雷普利,則是她最重筆墨的一個人物。
湯姆雷普利是一個年輕的音樂部鋼琴維修師,他住在偌大紐約城的一間地下室裡,門口是豬肉舖,家徒四壁。電影的許多細節都透露了雷普利慘淡經營的生活。比如雷普利桌上有一張畫著鋼琴鍵的紙(上面還能隱約看到一些寫寫畫畫的筆記),他因為無法負擔一架鋼琴只能用紙鍵盤練習,於是在一天晚上,當歌劇院散場後,他忍不住在舞台中央的鋼琴上彈奏,但正當陶醉之際被管理員狠狠打開的舞檯燈光驅退····生活對雷普利是殘酷的,他經受了一次次冷遇和失望後,那種理直氣壯的無情也顯得合理。
雷普利們
雷普利所嚮往的一切不可說不是五十年代的美國社會賦予他的,而這個聰明的年輕人遇見了迪奇·格林利夫,這個既像浪子一樣叛逆和漫不經心又流淌著上流社會血統的精緻人物。
他即使努力去模仿,到最後也只圖到形似。畢竟在他地下室般陰暗的內心深處,對於自己本來面目的憎惡和膽怯讓他畏懼一切光明希望。就像Highsmith在一次採訪中說得那樣:“我很早便習得在一種悲痛和兇殘的恨意中生活,當面對正面的情緒時,我寧願去壓抑它”。
整部電影的精彩之處就在於雷普利這個優秀的即興謊言家如何一次次憑藉機智和必不可少的運氣瞞天過海。驅動雷普利一次次犯下謊言和罪行的是他對獲得階級認可的渴望,而恰恰也是這種對資產階級價值的執著讓他永難被迪奇和他所代表的那群人真正接納。
與60年代阿蘭德龍版本(電影名叫“Purple Noon”)的雷普利相比,馬特·達蒙的雷普利少了些迷人的俊朗線條,但多了一種細膩和可以讓人共情的邪惡特質。阿蘭·德龍的雷普利是一個英俊浪漫又機智無情的混混,但馬特·達蒙的雷普利卻讓許多人看到自己的倒影,成為情感上的共犯。